华昱公司被指以欺诈手段霸占工地,拒不结算工程款
本文摘要:通过我实名反映和信访后,华昱公司给我核对工程量双方已签字确认了,但是工程量克扣(比如基础换填超过设计图纸深度的按照设计数量),按照双方约定定额单价少给(比如桩基施工按照定额9个分项组合成一个单价,华昱公司其中的泥浆外弃、钢护筒、桩基入岩三项
 “通过我实名反映和信访后,华昱公司给我核对工程量双方已签字确认了,但是工程量克扣(比如基础换填超过设计图纸深度的按照设计数量),按照双方约定定额单价少给(比如桩基施工按照定额9个分项组合成一个单价,华昱公司其中的泥浆外弃、钢护筒、桩基入岩三项没给,导致单价自然低于成本)和不给(比如该项目路基挖土方和填土方的调配按照图纸施工,外借土方40万方,华昱公司只给一公里,在深圳不但一公里找不到取土场,甚至二十三公里也很难找到)。以及华昱公司给吴志杰造成的直接损失都没有给谈,华昱公司一直拖延时间,推诿,找借口不想给吴志杰结算。”近日,深圳市弘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环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吴志杰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华昱公司涉嫌以欺诈手段强行霸占我工地,拒不结算工程款,恳请上级领导彻查事实真相,明辨是非,依法依规督促华昱公司尽早与我司进行工程结算,以救我公司于水火,以防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严重后果。
          
       其一,合作背景和性质。吴志杰于2015年5月7日,在中间关系人即华昱公司内保主任周某飞的引荐下,向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建设单位深圳华昱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交纳了项目合作诚意金3000万元,当天与华昱公公司签订了《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承揽深圳东部过境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现改为六合同段一工区)施工任务,随即获得了该项目的进场许可和支配权。半年后,我又被华昱公司陈某南的内部主任(保镖)周某飞陆陆续续威胁恐吓,敲诈勒索600万元。
       仅仅3个月后我公司得知,时任省领导2015年8月31日《在2015年全省高速公路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中,点名批评了深圳东部高速项目,并直接要求深圳市主管部门清退建设单位华昱公司,至此我公司才深感上当了。后又得知不仅我本人,一标段、二、五标段央企以及四标段均分别向华昱公司缴纳过亿元或数千万元的所谓诚意金,方得以进场。后又得知,华昱公司在运作项目之初,哄骗沿线村组以土地入股的形式融资3个多亿元。综上可见,华昱公司仅仅凭借与政府的所谓BOT协议,把东部高速这一省市重大项目当做了圈钱平台,致使项目实体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水环保严重失控。
       我公司自进场到被华昱公司强行清退退场,虽多次申请但华昱公司一直没有与我公司签订正式的施工合同。另据《合作框架协议》内涵不难看出,华昱公司所谓的建设单位身份只是一块遮羞布、用来掩人耳目、虚张声势大肆圈钱的名义身份,实际上一分钱的建设资金都没有,以合作的名义骗来我公司入场,反过来用我们的“合作诚意金”当做了建设资金投入。由此可见,华昱公司名义上是甲方,实际上是乙方;我公司名义上是乙方,实际上是甲方。或者说华昱公司和我公司互为甲乙方关系,这才是所谓合作框架的本质。
       其二,项目运作套路。2007年,在深高速集团某负责人和“湛江帮”等多因素的促进下,华昱公司与市政府签订了BOT协议,开始了项目空手套白狼的运作。自此后所谓的招投标均流于形式和表面,所有的施工单位和设计、监理和检测公司无一例外均为内定和内幕交易。华昱公司为使利益最大化,将上下游吃干榨尽一网打尽,专门成立了一个资金平台和劳务公司即三七公司和兴华盛公司,负责人龙某。并且华昱公司挂靠了中铁二十三局作为所谓中标单位,即,工程款按照正常程序打入中铁二十三局后,中铁二十三局原封不动的将工程款打入三七公司。三七公司截扣绝大部分资金后,再转入实际施工队作为工程支付款。2017年中铁二十三局配合运作东部项目的领导师某友,即华昱公司董事和项目总经理张某庆的同学涉案获刑,中铁二十三局领导意识到风险巨大,解除了与华昱公司的挂靠关系,退出该项目。后来华昱重新选择了湖南中南建设集团,挂靠和套钱的本质依然没变,即华昱和中南的关系依然是互为甲乙方。
       省市各级职能部门在例行项目检查时发现了项目运行中质量安全资金进度方方面面存在严重问题端倪,诡异的是,时任省领导在2015年8月31日讲话中提到的政府“回收”后来变成了政府“回购”,即由BOT模式改变成了由政府投资,华昱承(代)建,且支付给华昱十多亿的BOT协议终止“补偿款”,另外在回购前已施工完成的工程量按实支付。在这过程中,华昱所报送的工程量凭证资料中充斥了大量的虚增工程量和假变更、假资料,涉嫌骗取政府资金。
       “政府回购”前后,华昱公司为了无限套取政府资金,提出了将原六车道变更成八车道,即“六改八”方案(实际上只是把高速路标准的应急车道增加了1米多宽而已),这样就似乎顺理成章的可以翻倍的调概。
       华昱公司因为实体项目管理和质量安全混乱不堪,人心涣散,连续几年全省高速项目评比中倒数第一,水环保问题屡屡被处罚,甚至被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因项目的政治意义,市交委不得不成立了“工作组”,并要求先保“保通段”。即保通段由项目起点莲塘口岸至梧桐互通立交段(含我公司施工标段)长约10.8公里,保通段即先行保证香港过入境车辆能够落地。保通段以东二十来公里因为华昱推动提出的所谓“六改八”规模调整和林地手续至今没有办理完毕,于2017年下半年停工到2020年11月份,华昱公司为了获得更大利益,又在没有给其标段结算的前提下,重新招标,采取一女多嫁。从2012年该项目31公里的投资57.9亿元,增加到160亿元。可想而知,31公里平均每公里5亿元。而给施工单位不到7000万元一公里,路面、标志标线、绿化、机电安装一公里才多少钱,征地约320亩按照征地条件能补偿多少钱,拆迁(按照三标段房屋拆迁只有3000多平方,还包含临时建筑能补偿多少钱,砍树只有38600棵能补偿户农多少钱)。
       其三,我公司进场后基本情况。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合作协议签订后,我公司在2015年10月初,时任省领导讲话后,另又因征地拆迁极其滞后,慢慢意识到了华昱公司的本质和我公司的巨大风险,就主动找到华昱公司董事局主席陈某,要求退还我司项目合作诚意金3000万元。但是,陈为了不让我司退出,承诺把该合同段留给他小舅子杨某的工程量(整个三标段)也给我司承建,并当月中旬接华昱公司通知,让我司立即组织兴建项目部、修建施工便道、安装变压器及架设高压线路、接通水电等。我公司为此迅速充实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投入几百万余元建设完成。
       2015年10月至2018年9月。2015年10月中旬搭建项目部,12月25日华昱公司、总监办下达开工令。2016年1月1日始,我司再次充实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机械进场,完善三通一平,并立即处理协调周边与项目施工有关的一切事宜。我方一切准备就绪,却在6月16日接到停工令。本以为华昱公司很快就会提供完备的施工前提条件,没曾想到其为一己之私,接连而来的“六改八”报审、跨盐排预留车道、在西坑村增加出入口等设计变更,加上市政府回购、新增征拆调查,这一拖又是一年多。直到2017年4月16日,我司才接到总监办的复工指令。又投入千万元修建民工宿舍,钢筋棚,施工便道以及跨盐排高速两侧的施工围蔽和边防二线的围蔽拆除开口工作。但是,依然只有极少的零星的桩基等施工面可做,因此工效和经济效益极其低下,而实际投入巨大。
       磕磕绊绊又非常无奈的到了2018年4月,因上述提及原因,某央企退场,到9月华昱公司挂靠的中南公司再次进场。期间四五个月,我公司更是被当做弃儿,没人管没人问,施工资料无人审核无人签字(后来屡被当成资料不全的理由)。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春节前)退场。2018年8月20日上午,华昱公司副总裁、董事项目总经理张某庆在我项目部会议室召开会议,会上说:“材料供应商的材料款、租赁设备的租金、农民工工资、管理人员工资,以后都由华昱公司代付”(到2018年10月20日才敷衍的部分实施)。以此为条件软硬兼施,并以帮助赶工为名,华昱公司强行新增了三个劳务公司进场,分割了原本我施工区域。而后我司施工进度比其他新进劳务队施工进度快,且质量、安全均都占优,于是华昱公司财务人员故意拖延和漠视对材料供应商的支付,导致材料采购不能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还采取瓦解我司的方法,将我司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的技术骨干挖走,代付我司员工工资还采取选择性的发放。部分员工的工资至今都没有发放,严重影响了我司的正常施工和计量工作,直至以不当手段逼迫我司退场(后文详述)。
       其四,逼迫退场内幕。2019年1月春节前夕,借春节临近民工即待放假之际,华昱公司终于等来了最佳时机,露出了真面目。
       2019年1月8日,突然提出要清退我司,并要求我司先退场后结算,而我司要求先签订结算协议后再退场。于是,2019年1月25日,在项目部会议室双方进行谈判,但华昱公司表面上谈判,实际上采用拖延时间的策略,处处设置障碍,提出要结算必须提供施工资料,把资料备齐才能结算。他们明明知道短时间内资料备齐是不可能的,我方只是要求起码要先达成结算协议,这显然并不违法并不过分。上文提到该工程原合同承建单位是某央企,是华昱公司挂靠的承包人,其退出后不再履行总承包单位责任。之后到2018年8月8日中南建设集团作为挂靠总承包单位进场,9月27日拿到施工许可证,这5个多月的时间里造成了施工资料不能填制施工承建单位,不能填制施工时间,加上重庆中宇监理更换频繁,资料无人签字审核。另外华昱公司管理人员以我司没有施工合同以及单价,施工期间拒绝我司完成的工程量签字。还有我司的施工班组也被华昱公司名下队伍大部分挖走,更是雪上加霜。
       华昱公司为瓦解我方士气,尽快遣散班组达到华昱公司不可告人目的,春节将至,大量民工、工程材料商人员聚集工地讨账,在我司未办理结算和支付签字的情况下,华昱公司直接代付民工工资,又以代付农民工资方式,直接支付了我司2018年11月—12月份工资和2019年1月份部分人员工资,实际是报复性、选择性发放,至今还有40多人的工资约70万元没有支付。
       2019年春节后为能早日结算,我公司按照华昱公司总裁麦某泉提出的有事就与该公司法务部覃、徐二位工作人员联系,可我司法律顾问与其二位天天联系,除3月7日回复“已经汇报给麦某泉了,麦某泉最近没有时间,要等他安排了时间再通知”,从2019年3月7日至2020年年底,听说华昱公司麦某泉已离职。2021年2月份,华昱公司副总裁符某平接手负责,还是和麦某泉一样,采取拖延时间,敷衍了事,甚至以不懂工程为由找借口拒绝确定数量和单价。其目的路人皆知。迄今为止,华昱公司在未对我司下达任何清退文书、履行工程结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采取假谈判诱导,真拖延时间、使用殴打、恐吓(有视频录音)手段逼退我司放弃赔偿要求而退场,然后又采取欺骗上级政府、隐瞒事实真相,动用背后保护伞的力量,压制我无辜民工的方法,逼迫我司就范(详见后文),从而达到强行霸占我工地,拒不结算支付工程款的目的。
       其五,要求签订书面协议,屡被拒绝。2018年11月间,华昱公司麦某泉、周某庆要求增加三个“嫡系”队伍以帮助赶工,并口头承诺吴志杰一、出会议纪要,二、签订补充协议书:1、合同内、合同外按实际发生结算;2、临建设施、机械设备及工地材料按盘点移交当月市场价结算;3、项目合作诚意金3000万元,交纳到退还期间的筹资成本,按年利息15%补偿;4、未完成的工程量按8%补偿损失;5、窝工赔偿参考合同条款和实际发生计算;6、增加的华昱所属施工队所完成的工程量造价,按15%给我司提成补偿;7、我司所完成的工程量按中南建设公司的中标价计量;8、保通段通车后,新增的华昱三个劳务队无条件退场,剩余的工程量在调价后,仍由我司继续完成。有吴志杰在2018年11月26日21.46分,发给周某庆11月22日的工地会议纪要的微信。
       为顾全大局,我司同意将上述华昱公司口头承诺需签订书面协议后,将部分工地交与华昱公司属下的施工队伍施工,但屡被拒绝。2018年11月19日,华昱公司麦某泉指使陈某南的堂弟陈某福和时任负责人韩某松强行扳断我项目保安岗亭栏杆,并电话恐吓吴志杰如果刁难阻拦,就从外面拉人过来搞死吴志杰(有视屏、有电话录音)。自此,陈某福等三个劳务队趁机进入我工地,之后我司被迫交出工程图纸和施工场地等。殊不知,这是我司噩梦的开始。
       其六,恐吓殴打,逼迫退出。2019年1月14日,华昱公司因拒绝与我公司进行结算,在我部分正义员工坚守工地的情况下,华昱公司雇佣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在我员工毫无防备下,将我司员工彭某尧打伤,后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刑拘5人。这5名肇事者来自四面八方,与我司彭某尧素不相识,无任何利害冲突,为何会对他大打出手?明眼人一看便知,可幕后指使人至今逍遥法外。
       其七,欺骗政府,隐瞒真相。2019年1月间,华昱公司对我司说,该合同段四个劳务施工队全部清退,一个不留,全部由中南公司自营(依然是华昱幕后操控,中南公司人员工资均有华昱支付),但实际上最终是强行清退了我一个劳务公司,另一个因为承接华昱其他项目而自己退出,依然保留了有关系的陈某南堂弟陈某福及林某两个劳务队。
       2019年1月29日(腊月24小年),我公司尽管在华昱公司假谈判,拒不结算工资和工程款的情况下,仍苦苦央求对方结算,希望能支付部分工程款让民工回家过年,可华昱公司却向上级政府捏造事实,说我公司不做事,只要钱,做了7000万元工程,拿了1.3亿元工程款,企图以破坏生产罪,某执法部门将我司项目负责人吴志杰、李某桂两人处以刑罚(经法院起诉,某执法部门主动撤销,已经正式纠错赔偿)。
       华昱公司口口声声说我司做了7000万元工程,已拿了工程款1.3亿元,难道华昱公司是慈善机构吗?是普渡众生施舍他人的吗?难道华昱公司对所付款项不需要审核的吗?一个处处算计别人的公司,难道会超付款吗?明显混淆视听。
       其次,我司从2015年5月至2019年长达4年时间,向工地投入了大量财力人力物力,经计算,合作诚意金等其他方面近4000万元;修建项目部、工人宿舍、征地拆迁、水电安装、关系协调,施工便道、机械材料、设备租赁、路基、排水和桥梁工程;加上投资成本、窝工索赔,工程调差、华昱毁约赔偿等,华昱公司应支付我司工程款2.35亿元(2019年1月24日提供我司的单方面估算),而实际支付约1.2亿元,尚差约1.15亿元未支付。后来工程量经双方签字确认,单价按照实际施工时间的深圳市高速公路定额核算,以及多项赔偿(有凭有据),现在结算金额远远超过之前金额。而华昱公司先欺诈我司入场、后强行霸占我施工工地,拒不结账的情况下,居然说多付了工程款,真是无稽之谈!
       其八,澄清事实真相。上文提到,2015年10月,当我司负责人吴志杰主动提出要求退出项目合作(事后看来,如果当时退场我司绝不会落到如今悲惨下场),华昱公司陈某南、麦某泉以增加施工量为诱饵,挽留我公司。如果说我司施工能力不行,为什么不要求我司跟某央企一起退场,中铁二十三局退场到中南进场,长达四五个月完全有时间来清退我司并进行清退结算。然而这时不但没有要我司退场,还抛出橄榄枝,可以按新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予以调价,还可以增加保通段赶工措施费。但当我司在8月中旬要求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计量,并要求签订明确的施工合同时,华昱公司却在2018年9月27日中南公司拿到开工许可证的第二天口头通知我司退场,随即华昱公司在2018年10月6日由麦某泉总裁、张某庆副总裁带领,将施工机械等设备运至盐排高速开口处,准备强行进入,被我司值班人员、工地民工及材料供应商和机械租赁方阻止而未果。
       华昱公司自知理亏,眼见强攻有难度,就采取分化瓦解的方法。首先是答应我司材料采购资金、机械租赁租金、农民工劳务费及管理人员工资由华昱公司代付,之后让我司与合作伙伴中断关系。当我司项目合作伙伴退出后,又以我司不能满足市交委要求的保通段年底通车目标为由,制造事端,以欺压和诱骗手段使陈某福、林某波等3个劳务队趁机进场。
       我司不解的是,华昱公司宣称的计划通车时间节点,多次变动延后,我方从未见到有关2018年年底通车的相关文件。华昱公司增加3个劳务队之后以及后来所谓的中南自营后,直到2019年6月底,甚至年底匆忙交工验收后,依然还剩余大量未完工程,沥青路面因质量不合格返工几公里。更需提及的是,我公司被逼退场后,项目发生多次安全事故,死亡两人,以及发生多起汛期水灾。这似乎使我方被强行清退增添了某种耐人寻味的气氛。
       朗朗乾坤,天理昭昭。无论华昱公司后台有多硬,背景有多深,我愿不顾个人安危实名反映其涉嫌沽名钓誉、违法经营、合同欺诈、欺骗政府等事实,并期待上级领导彻查事实真相,明辨是非,依法依规督促华昱公司尽早与我司进行工程结算,以救我公司于水火,以防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严重后果。 (深圳 吴志杰)

来源:晨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