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诉称其60多亩承包土地被违规出租建砖厂
本文摘要: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 我们四村五组48户村民的60多亩承包土地,被乡里违规出租给其它乡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
 

     

 
       “我们四村五组48户村民的60多亩承包土地,被乡里违规出租给其它乡的村民陈某祥建砖厂。此厂地点是在我们四村五组的盐木公路边上,从1985年底开始至今,没有法定审批手续。”近日,四川省盐源县下海乡四村五组的村民致函有关部门,要求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公正处理,维护村民们的合法权益。
 

     

 
       多年来,就上述土地问题,村民们多次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依法依规妥善处理。1989年4月25日,县囯土局、民政局、农委作出的了一个“89(02)号”处理意见,土地使用权属于下海乡政府,四村五组的土地案不予受理;县里作出的“61号”处理意见,权属下海乡政府。村民们对此不服,派出队长和代表不断向各级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历时多年,至今仍没有得到公正解决。
 

     

 
       上图盐木公路上边是8户农民的承包地。陈某祥当时承诺临时使用三年,三年后复耕归还。当时每亩地给了50元的青苗补偿费,至今不归还也不给补偿费。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首先要对群众有感情,真正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我们的诉求,一是要求下海乡政府和陈某祥儿子陈某归还五组村民的60多亩土地使用权,赔偿我们五组村民60多亩土地38年的土地补偿费用;二是要求尽快依法依规受理这起60多亩土地案。让原告村民在法庭上讲道理,说事实依据,出示证据,是我们期盼已久的愿望。

来源:新农村建设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