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物业公司被指“变脸”逃避被执行
本文摘要:原标题:金阳改京阳 海口一物业公司被指变脸逃避被执行 核心提示: 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的重大命题,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
原标题:“金阳”改“京阳”  
               海口一物业公司被指“变脸”逃避被执行 
       
       核心提示:“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的重大命题,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任务,是加强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方向和目标。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物业公司不履行法院的裁定耍赖,‘变脸’阻碍案件的执行;有关职能部门不作为,事实清楚,适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案件不能及时处理,踢皮球;仲裁委裁定以后,裁定书注明为终局裁决,美兰区法院属于同级法院,仍然给金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案,导致案件在美兰区法院拖延半年。”11月30日,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务工的湖南籍男子周启林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其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中屡遭不公,要求物业公司按照法院裁定,支付其工资17508元,补缴2011年8月至2019年3月的职工社保,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我叫周启林,男,出生于1969年10月,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湖南省常德市澧县盐井镇人。2011年8月至2019年3月,我就职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和平大道56号国森花园小区。公司名称为海南省金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位是一名特种作业的水电维修工。在该公司工作了8年。因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缴纳应有的社保,历经海口市美兰仲裁委仲裁,海口市美兰区法院立案受理,海口市龙华区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
       裁定结果我胜诉。但在执行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耍赖,公然挑战法律将公司的资产转移,更换法人、重新注册新的公司,继续经营国森花园等3个小区的物业服务,内部工作人员还是原班人马。海南金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债务纠纷,没有职能部门的协助,它能变更公司吗?公司变更是有意而为,我认为背后或隐藏着不可告人的官商勾结,甚至腐败。当地政府职能部门任由事态的发展,放任企业钻法律空子不理不问,一拖就是一年快过去了,回复我的结果是公司主体结构变了,没有资产执行,就完事了。
       我拿着法院的裁定,跑遍了海南省管理此事的职能部门,也多次向政府热线投诉,转交下来给相关部门处理。职能部门总是推诿,敷衍走过场。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一名外地的农民工,受到如此不公正的对待,合法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几乎是投诉无门。海南“金”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海南“京”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只是改了名字,也就不用承担法律的责任。我很气愤,万般无奈,在网上发了150多条微博,希望得到全社会的关注。也希望媒体记者核实情况,给贫困无助的农民工一个公道。   (海南省海口市  周启林)
   
来源:头条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