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耕地,不仅是保护农民权益,更是稳定农业生产、端稳国家粮食安全“饭碗”的“国之大者”。然而在一些地方,对耕地保护力度不足甚至破坏耕地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下疃村村民崔先生等人致函有关部门,反映下疃社区在现任村支书任职期间,基本农田被挖卖土方,以及占用基本农田搞非农建设损害村民根本利益等问题。
2023年11月19日晚上,在正阳西路大沽河桥以北,有人员雇佣大型机械,把我们村的基本农田挖了卖土方,之后又拉回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污泥回填。大片的基本农田,就这样基本上被废弃了。还在下疃公墓西侧,利用职务之变,用村集体资金,从村民手里强行收回120亩基本农田占为己有,建起围墙,在里面大搞非农建设,建了房屋多处和凉亭,还有大型的地下冷库。
本人通过电话咨询了河套农办(有电话录音),占用上述基本农田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在大沽河管理处后面,以同样手段挖了基本农田40亩建了围墙,现在这40亩里面还有鱼塘,这些基本农田已经完全废弃了。这40亩土地是在2014挖的,又在2022年通过不正当手段审批了农用地手续,这40亩被挖土地只审批15.87亩农用地手续,剩下的24.13亩没有任何手续(本人通过电话咨询了河套农办,有电话录音)。
就上述问题,村民们多次向城阳区自然资源规划局、河套街道土地所、河套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也带领挖掘机现场深挖了多个地点,经土地所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回填垃圾问题一目了然,但问题至今未得到公正处理,并未依法追究包括村支书在内的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村民严重怀疑其背后不可告人的原因。
保护耕地,人人有责。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自查自纠,工作是否有疏漏、有失职、有掩盖事实的行为,导致大量国土流失,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土地是国家资源,不应该作为个人的谋财手段,对于毁坏耕地,非法谋利的相关人员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打击乱用职权,以权谋私,隐瞒包庇的违法行为,保护国家财产,维护法律威严,保障村民的根本利益。
来源:新农村建设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