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指无理取闹,多次强拆他人房屋
本文摘要:在无任何合法依据的情况下,被反映人程某珠无理取闹,多次以公然破坏、夜间隐蔽作案、破坏监控等方式,强拆我家房屋,严重危害我家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却得不到有效解决。近日,甘肃省庄浪县赵墩乡牡丹村一社程某保致函有

      “在无任何合法依据的情况下,被反映人程某珠无理取闹,多次以公然破坏、夜间隐蔽作案、破坏监控等方式,强拆我家房屋,严重危害我家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却得不到有效解决。”近日,甘肃省庄浪县赵墩乡牡丹村一社程某保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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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8月15日20时20分左右,被反映人程某珠持赵墩乡出具的证明,意图对我家房屋相关墙体进行处置。但该证明仅能证实其自家不动产登记范围为13.71米,完全未提及案涉隔墙归其所有,根本无法作为其处置我家墙体的合法依据。

    当时,我三姐程某虹已当场明确拒绝其无理要求,并严肃强调,我家的房屋他一点都不能动。随后,我三姐将该证明通过微信发送给我,我第一时间以短信形式转发给程某珠,明确告知其持有的证明无效,无权处置我家房屋。但程某珠对该警告置若罔闻,后续持续实施侵权行为,无视我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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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5年8月18日起,在无任何合法依据、且多次被警告和制止的情况下,程某珠以公然破坏、夜间隐蔽作案等方式,反复侵犯我家财产权益。

    8月18日9时11分,我二姐程某发现程某珠正在拆除我家房屋的房脊、房顶,并挖掘房背。我二姐与我先后拨打报警电话,当地派出所出警后,当场制止了程某珠的侵权行为,并明确告诫其需将房屋恢复原状。但程某珠仅口头答应,在出警人员离开不到30分钟后,便再次擅自挖掘我家墙角。我们无奈再次报警,经民警现场训诫后,其才暂时停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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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警方两次制止后,程某珠不仅未收敛,反而选择夜间隐蔽侵权以逃避追责。第一次在半夜1时40分,为避免被监控记录,他用黑色塑料袋包裹我家监控设备后,继续挖掘墙角;第二次在半夜12时许,再次趁夜间无人察觉时挖墙。两次侵权行为发生后,我们均及时报警处理,程某珠夫妇虽每次都口头承诺“不再挖墙”,但始终言而无信,毫无悔意。

    8月23日15时50分,我家人刚出门,程某珠便抓住家中无人的机会,再次对我家墙体实施挖掘行为,其整个侵权过程均被我家监控完整记录(监控录像可随时提供),完全无视此前警方的多次警告与自身的承诺。

    8月29日21时30分,程某珠再次实施挖墙行为。仅2分钟后(21时32分),案涉墙体即发生倒塌。该墙体为我家房屋的承重墙,倒塌后导致房屋整体结构严重受损。目前房屋已处于危险状态,随时可能发生进一步坍塌,对我及家人的人身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同时,频繁的侵权与房屋受损问题,也严重扰乱了我们正常的工作与生活秩序,导致家人长期处于焦虑与不安中。

    综上所述,在无任何合法依据的情况下,被反映人程某珠多次以公然破坏、夜间隐蔽作案、破坏监控等方式,侵犯我家财产权益,且无视警方多次制止与训诫,态度嚣张,反复侵权,严重危害我家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但令人不解的是,日前接到派出所通知说立案调查结束,说构不成侵占他人财物,原因是程某珠要修自己家的房子,所以才挖。试问,难道为了自己家就可以损害他人利益吗?

    本人承诺以上所述均真实无误,所提供的证明复印件、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证据均合法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我的诉求,一是对程某珠多次恶意侵权破坏我家房屋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固定相关证据;二是责令程某珠对我家受损房屋(含倒塌的承重墙)进行全面修复,恢复房屋原有的安全状态;三是依法追究程某珠的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切实维护我及家人的合法权益与正常生活秩序。 

来源:中视在线